公司职员私自截取重要文件并竞争对手该处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职员私自截取重要文件并竞争对手该处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为改善经营状况,经半年的考察谈判,选定一个品牌的产品,与厂家达成省级总代理商。在合同签定盖章生效后,由厂家以特快专递邮寄到公司,某员工收件人名义代签字收取该邮件,(其中包括已经生效合同、价格体系、市场政策等重要机密文件,)私自拆看后向该品牌在本地区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告知其内容、向拟开发的客户告知其内容,竞争对手得知后提前采取相应措施,客户知道核心政策后不能以合理的利润差价达成合作,导制该产品在该区域代理失败,该产品在该区域的年计划销售量500万元,代理期限最少3年并且约定可无限制延续,所以损失不能具体统计。

公司准备对泄密者追究法律责任,应向哪部门报案?若查实后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看到底构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要看你所说的这个文件具不具有商业秘密的特征,前三个具有,但是最后一个: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好像没有。你这个文件到底能不能算是商业秘密,关键是这个,你公司采没采取保密措施。如果没有,就不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只能作为侵权处理承担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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